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政策正式“出臺”
【重磅】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政策正式“出臺”——門檻提高部分車型補貼減少!
日前, 新能源汽車產業網從相關渠道獲悉,疑似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最新方案流出,相關部門擬從提高補貼準入門檻、完善補貼標準和機制、改進補貼資金撥付方式、建立地方政府為責任主體的監管體系等方面,調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政策,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此次最新的調整方案與最近財政部官員的表態基本相符,具有較高可信性。在8月21日于河南鄭州召開的“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夏季論壇2016”上,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宋秋玲表示,財政補貼政策近期將有所調整。一是配合工信部在提高技術門檻的基礎上提高財政補貼政策要求,在保持2016—2020年補貼方案總體穩定的前提下,不斷提高進入“推薦車型目錄”的企業和產品的門檻,使技術先進、市場認可度高的產品能夠獲得財政補貼,相反的就得不到補貼;二是完善補貼標準;三是健全監管體系;四是建立市場化的發展機制
以下新能源汽車產業網整理該疑似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最新方案主要部分如下:
1提高補貼準入門檻相關部門初步考慮在2016-2020年補貼方案基礎上,準入門檻指標增加整車能耗、續駛里程、動力電池、安全性以及企業誠信等要求。
一、增加整車能耗要求:純電動乘用車按不同整車整備質量,增加相應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要求。
二、提高整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逐步提高純電動專用車、純電動客車、純電動乘用車等車型的續駛里程要求。
三、增加動力電池要求:對納入補貼準入門檻的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增加生產能力、技術研發能力等要求,對動力電池的能量密度、循環壽命、安全性等提出具體要求。
四、增加安全門檻,引入安全標準: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事故的車型,通過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采取暫停生產或取消企業車型補貼,并扣減補貼資金。
五、增設企業誠信要求:對不按公告生產車輛、動力電池循環享受補貼、惡意騙補的企業視情節嚴重采取追回補貼、罰款或取消補貼資格等方式進行處罰。
在保持2016-2020年補貼標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適當完善部分車型補助標準。
適當降低部分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6-8米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由原來按標準車的0.6倍補貼調整為按0.3倍補貼,8-10米新能源客車補助標準由原來按標準車的0.8倍補貼調整為按0.6倍補貼。
進一步完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助標準:按提供驅動動力的電池電量分檔累返方式核定、補貼額度最高上限為20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補貼標準和已定退坡方案給予符合補貼標準車型支持(2017-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分別下降20%、20%、40%、40%)。
擬從2016年起,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由事前預撥改為事后清算,即每年初,地方相關部門補貼上報上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情況,同時提出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資金申請,科技部會同工業與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組織對各地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并對組織推廣情況進行核查復查,最后財政部根據審核和核查結果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
地方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主體,要盡快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推廣管理辦法,加強新能源汽車監管工作。對車輛上牌、車輛運營、補貼申報、數據審核等環節要做到嚴格審核把關,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同時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杜絕騙補情況的出現。對存在騙補行為的企業,除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外,還應采取暫緩撥付資金、扣減相關獎補資金、取消補貼資格等處罰。
據相關人士透露,從政策面角度看,9月份將迎來新能源汽車行業關鍵政策密集出臺期,預計將依次公布“騙補”調查結果、新能源補貼方案調整、發布《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第五批)企業名單、發布第四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這意味著新能源整車板塊將從政策面的利空出盡向利好頻發轉變,看好下半年新能源汽車投資機會。
可以肯定的是,新能源補貼最終塵埃落定指日可待。但對于新能源汽車及相關企業而言,等待這一天已經等得太久。目前最難受的不是補貼調不調整,而是到底怎么調,還有原來的補貼資金能否盡快發放,畢竟,這些才是關系到新能源汽車及相關企業重大利益和生死存亡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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